尊敬的用户: 根据工信部及上级部门要求,集中开展全量网站备案工作,清理整顿BBS和电子公告并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将所有尚未获得专项备案的论坛进行关闭处理。 用户必须在获得专项备案后再进行接入论坛,任何没有获得专项备案的论坛一律不得接入,一旦发现将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对应现将具体要求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闭所有尚未获得专项备案的论坛 各家用户必须于2010年4月25日16:00前关闭所有尚未获得专项备案的论坛,并保证在获得专项备案前一律不得擅自接入。若发现用户所接入的论坛尚未获得专项备案,一经查明将立即收回该网站IP,同时追究用户责任。 二、所有新增论坛网站必须获取备案号和专项备案后方可接入 自即日起,各家用户在获得网站备案号和论坛专项备案后方可对所发展的客户进行服务或自身的网站论坛服务,若发现用户擅自接入尚未获得备案号的网站和无专项备案的论坛,我司将采取严厉惩罚措施,一经查明将立即收回该网站IP,同时追究用户责任。 三、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用户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 一旦发现用户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对机器进行暂停,IDC机房进出工单处理、维护处理、终止所有的合同、并依法转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等惩罚处置。 上海四卜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安全处